第五十一章:天地不仁_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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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:天地不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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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脑海中闪过一本本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小说:

  凡人、遮天、星辰变、仙逆……几乎每一本都是曾经的现象级作品,在网络上掀起过一个个仙侠狂潮,让无数粉丝为之痴迷。

  “选哪一本好呢?”

  林轩有些犹豫不决。

  譬如凡人,虽然是凡人流开宗立派的作品,但太慢热了。这本小说直到六十多万字才签约,如此慢热的作品根本不适合于他。

  毕竟他是要在一个月内赚到一百万。

  若是选择了凡人,或许一个月连签约都做不到。

  所以,选书一定得慎重。

  良久后,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本小说的名字,并且变得越来越清晰。

  “就它了!”

  林轩闭上眼睛,开始搜索记忆。

  一分钟。

  两分钟。

  曾经看过的小说内容,从模糊到清晰,慢慢浮在在他眼前。

  大约半小时后,他终于睁开了眼,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,在一个空白的word文档上敲下了两个字:诛仙!

  没错,林轩选定的作品便是《诛仙》。

  前世仙侠现象级作品许多,但能够做到真正出圈的,唯有《诛仙》。

  这部作品,在许多仙侠迷心中,已经成了唯一。

  林轩犹记得当初自己看到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”这话时,心灵的那种震撼。虽然后来的他才知道,原话是出自老子《道德经》,但并不影响他对这书的深刻记忆。可以说以后只要看到此话,自然便想到《诛仙》这本书。

  至于书中的男女主角,他印象中白度贴吧还有张小凡、陆雪琪、碧瑶三人的专属贴吧,并且粉丝过百万,帖子超过千万。

  甚至陆雪琪与碧瑶的女主之争,还上过微博热搜。

  当时其火热程度,超越了许多当红明星。

  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,其热度都能有如此夸张,除了《诛仙》,再无第二本。

  经过记忆复刻后。

  脑海中对于《诛仙》的记忆已经无比清晰。

  趁着现在没事,林轩立即开始发挥单身二十二年的手速,写稿!

  日万?

  只要他全力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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